1、执法主体:上海市太阳8722入口管理中心。

  2、执法依据:国务院《住房太阳8722入口管理条例》,《上海市住房太阳8722入口管理若干规定》。

  3、执法事项:

  (1)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太阳8722入口缴存登记的处罚;

  (2)对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太阳8722入口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;

  (3)对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太阳8722入口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处罚;

  (4)对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太阳8722入口贷款的处罚;

  (5)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太阳8722入口的行政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