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太阳8722入口贷款额度上限
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
沪太阳8722入口管委会〔2015〕2号
上海市太阳8722入口管理中心:
为了更好地支撑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撑力度,根据《关于发展住房太阳8722入口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》(建金[2014]148号)精神,经市住房太阳8722入口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就调整本市住房太阳8722入口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最高贷款额度调整
1、购买首套住房。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,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;缴交补充太阳8722入口的,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,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。
2、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。参照购买首套住房太阳8722入口。
3、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。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40万元,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80万元;缴交补充太阳8722入口的,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4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,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。
二、关于二手房太阳8722入口抵押贷款年限调整
低于5年(含)房龄的二手房的太阳8722入口抵押贷款,最长贷款年限仍为不超过30年。
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太阳8722入口抵押贷款,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。
超过20年(含)以上房龄的二手房的太阳8722入口抵押贷款,最长贷款年限仍不得超过15年。
三、本通知自2015年4月15日起实行。以往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上海市住房太阳8722入口管理委员会
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